地 址: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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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验资注意事项(一)
1、首次出资额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,也不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万元,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;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。
2、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。
3、为一人有限公司的,出资者要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。
参考资料
http://www.lnyanzhi.com/content.asp?id=206
http://www.lnyanzhi.com/content.asp?id=2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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